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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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大排原名鹿港溪,係彰化平原十大排水系統之一,流域範圍為彰化之精華地區,集水面積達16,483公頃。
民國44年完成改善工程後,即因缺乏維護與民眾恣意傾倒廢棄物,造成排水功能退化,致經常浸水之農田及市街社區面積達2,119公頃與214公頃之譜。歷年來彰化縣政府極力謀求改善之道,均因經費不足而未能實現。適因省公路局辦理東西向快速道路漢寶~草屯線工程,而其高架路面乃構築於員林大排之上;阮縣長因極力向中央爭取,終獲交通部同意補助近40億元辦理員林大排整治工程。 |
工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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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大排整治工程從鹿港出海口起,流經鹿港鎮、福興鄉、秀水鄉、埔鹽鄉、大村鄉、埔心鄉、員林鎮,以至員林鎮之人行橋,全長約25公里。本工程分為甲、乙、丙三標。 |
工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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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排斷面整治工程(整治長度約25公里)
(2) 兩岸平面道路工程(平面道路約25公里)
(3) 橋樑工程 (新建及改建橋樑22座)
(4) 橡皮壩工程 (5座)
(5) 灌溉抽水站工程 (11座)
(6) 渡槽工程 (2座)
(7) 沿線之綠美化、交通、照明、灌排涵管及側溝等工程
工程期限及效益
本工程完工後可發揮防洪、交通及景觀等多項功能及特色,屆時除可改善員林大排沿線區域排水情形外,並可配合東西向快速公路漢寶~草屯線橫貫中部地區,並與南北主要縱貫幹線形成一完整之交通網路,以縮小城鄉差距帶動地方之發展及繁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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