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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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為促進本地區之發展,乃積極辦理第一期發展區之開發,同時進行整地、道路、污水、雨水、景觀等公共建設,以提供都市發展用地及必要之公共設施與道路系統,藉以促進本地區之合理發展,為配合日後「擴大嘉義縣治所在地都市計畫區」之發展及各項公共建設之投資與開發,內政部於民國89年元月通過並制定「嘉義縣擴大縣治污水下水道系統規劃」,作為該地區施設污水下水道之依據。本公司亦於89年開始著手設計規劃嘉義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以改善河川水質,增進水體利用程度。 |
工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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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位於朴子市境內,鄰近太保市,屬於嘉南平原之一部分,地勢平緩起伏不大,全區平均坡度介於0.1~ 0.125 %,地面高程約在海拔4~7公尺之間,地勢由東向西逐漸降低。 |
工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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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建造一座功能完善之二級污水處理廠,用地面積約1.15公頃,平均日污水量為19,300 CMD,最大日污水量為27,000 CMD,尖峰日污水量為40,500 CMD。
工程期限及效益
本計畫已於97年完工,成功提昇水體利用層次,增加河川地使用價值,促進水域觀光資源,並提高世界環保團體對我國積極從事環境生態保育工 作之肯定,提昇我國國際地位與環保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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