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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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提擬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或興建重大設施之需要,符合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各款得迅行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之情形,就相關變更都市計畫書、圖之製作及應處理事項,訂定共通性之委託專案(開口合約),依個案需求交待執行,以節省重複發包之行政程序。另為協助解決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政策推動,爰針對市府需地機關依行政程序簽奉核可符合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得迅行變更之情形,且非屬尚需山坡地解編、環境影響評估,或水土保持…等整合型事務之都市計畫變更案,專案委託辦理,以達效率政府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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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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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全市轄區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 |
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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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市計畫書圖製作部分:依個案需求提擬包含變更都市計畫書圖及依都市計畫相關法令規定之作業內容。
2.協助「市府需地機關」政策推動需求:變更都市計畫書圖製作並派員出席相關委員會協助說明。
3.協助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之審議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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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期間
計畫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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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新北市轄區個案變更作業之執行效率、節省成本。
2.配合各項相關重大建設計畫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或用地取得,加速都市計畫變更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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