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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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造幣廠(以下簡稱本廠)專責流通硬幣、紀念幣鑄造、銷毀、回籠硬幣處理及承接印信、勳獎章鑄製等業務,並在不妨礙流通硬幣及紀念幣生產任務下,得依業務與市場需求,經營紀念章、紀念牌及其他各種金屬鑄品等業務。
考量現況廠、庫房使用空間已飽和,且本廠經營業務項目增加,所需作業空間擴大,為使廠區土地能有效運用及因應使用空間整備,維護國家金融穩定之重要責任,達到最大經濟效益及永續經營目的;本次重新檢討廠區使用及空間需求,擬依國有財產法第36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8條規定,將職務宿舍收回房地用途變更,作為廠房、庫房使用,納入廠區整體空間機能規劃,並研析相關開發執行策略,包括執行法令分析、建築配置、交通動線、開放空間、工程估價、期程規劃等相關內容,做為未來執行具體依據,爰訂定本委託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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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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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規劃範圍為本廠經管之桃園市龜山區舊路坑二段954地號等23筆土地,面積合計為6.9888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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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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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體需求及相關法令研析
(二)建築配置及工程經費估算
(三)工程執行項目及期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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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及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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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本廠事業發展及整體空間需求,檢討利用職務宿舍收回房地,針對廠區整體空間使用需求進行規劃,以強化廠區整體空間機能,提升本廠生產及庫儲管理效能,達到最大經濟效益及永續經營之目的,滿足國家經濟政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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