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配合政府「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案」之政策,並提升經濟成長即帶動地區 發展, 由中央政府輔導基隆市政府選定具有開發潛力之「基隆市和平島東 南側水岸地局」、「基隆市正濱漁港 附近地區」「基隆市八堵地區」三處 之更新地區進行更新計畫。 |
和平島東南側水岸地區
|
和平島東南側水岸地區:南起自和平 橋端,北至和平街62號,東至八尺門港派出所,西至和平街與和一路交叉口,面積約為6.08公頃。正濱漁港附 近地區:正濱漁港南側,東側為懷舊 碼頭,北側緊鄰著正濱漁港泊區與對 岸和平島相望,面積約為4.9公頃公頃。八堵地區:台五線以北,基隆河 以南所圍地區,包括八堵火車站及八 中社區,面積約為11.72公頃。 |
調查與規劃
三處更新地區先進行現況及基本資料調查、確認更新地區範圍及其更新事業單元、土地權利關係及居民意願調查分析 、再發展構想及財務可行性評估、再發 展策略等先期規劃。再發展策略結論如下:
(1)和平島東南側水岸-土地公有地佔97.6%,除基隆港務局所有土地自行開 發外,餘公有土地單位少較易協調,並 經評估後建議考量執行難易可劃分三開 發單元分期開發,若私有土地及建物配 合更新意願高,則可全區一期開發。
(2)正濱漁港附近地區-應積極爭取相關補助經費及進行各項推動工作;且優先劃設之 二處重建更新單元彼此鄰接,建議可一起辦理招商,除可簡化政府辦理相關招標議約之 人力與時間,也可降低更新作業費用,提高投資意願。
(3)八堵地區-區內除維持原鐵路用地範圍以外,共劃設二更新單元;更新單元Ⅰ抵價 地比例之設定,請基隆市政府參酌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與公有土地及公營事業單位 協調領取地價補償費之土地比例,基於區段徵收公平性與達成財務完全自償目標下, 予以訂定。更新單元Ⅱ由台灣鐵路管理局自行興建或採BOT方式辦理。
後續承續先期可行性規劃及更新策略之研擬都市更新計畫、變更都市計畫,和平島 東南側水岸並研擬招商文件暨辦理招商作業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