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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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依都市更新推動計畫勘選適當地區,運用「中央都市更新基金」主動實施都市更新,以為示範案例。由營建署擔任主辦機關,以整體規劃方式主導推動,分階段開發:
第一階段:包括全部區段之整合、集中分配及招商作業、公共設施建設辦理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變更作業、生態文化公園及歷史建築之復舊計畫調查研究。
第二階段:重建區段1面臨長安東路2段第一街廓商業區部分,於集中分配重建區段完成建築分配後,土地產權即全屬國有,由內政部營建署擔任主辦機關,另討論開發辦理方式。
第三階段:中山女中南側重建區段1住宅區部分及重建區段2、3於集中分配重建區段完成建築分配後,土地產權全屬國有,研析其未來開發方式,並研擬招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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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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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更新地區位於臺北市中山區,北至長安東路二段、東至八德路二段199巷、南達八德路二段、西臨建國北路一段所圍部分地區,總面積約4.21公頃。 |
工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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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都市更新先期規劃及整合作業
二、擬訂且完成歷史建築保存維護計畫書圖,並提送核備
三、擬訂且完成變更都市計畫書圖、都市設計審議圖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書圖,並提送審議
四、配合辦理變更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書圖、都市設計審議圖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審議作業
五、研擬都市更新實施者招商文件
六、協助營建署辦理都市更新實施者招商及評選作業
七、其他應配合辦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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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及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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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動「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女中南側地區」都市更新案之招商為目標,期作為未來各政府部門主辦政府為主都市更新事業之示範案例。
(二)規劃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女中南側地區為智慧型生態社區,形塑優質住宅社區,導入生態社區規劃,延續藝文休閒軸帶,保存歷史文化風貌,並落實相關營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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