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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作業
淡海新市鎮係配合民國77年行政院核定之「興建中低收入住宅方案」辦理,民國80年發布實施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並分別於民國89年及102辦理過通盤檢討,現行計畫為民國102年11月18日公告發布實施「變更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對於非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應變更其使用…。」本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發布實施迄今已屆6年,達都市計畫法第26條之規定,且因應時空變遷、環境條件、政策方向調整,原有都市計畫內容除應配合現況發展檢討調整因應外,更應符合未來發展需求予以修正。….more
  
中央造幣廠廠區及職務宿舍收回房地整體發展規劃委託案
中央造幣廠(以下簡稱本廠)專責流通硬幣、紀念幣鑄造、銷毀、回籠硬幣處理及承接印信、勳獎章鑄製等業務,並在不妨礙流通硬幣及紀念幣生產任務下,得依業務與市場需求,經營紀念章、紀念牌及其他各種金屬鑄品等業務。….more
  
102~109年「新北市轄都市計畫變更委託專案」(開口合約)
為因應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提擬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或興建重大設施之需要,符合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各款得迅行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之情形,就相關變更都市計畫書、圖之製作及應處理事項,訂定共通性之委託專案(開口合約),依個案需求交待執行,以節省重複發包之行政程序。另為協助解決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政策推動,爰針對市府需地機關依行政程序簽奉核可符合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得迅行變更之情形,且非屬尚需山坡地解編、環境影響評估,或水土保持…等整合型事務之都市計畫變更案,專案委託辦理,以達效率政府之目標。….more
  
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
本計畫為新竹市政府委託辦理之新竹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業務,該計畫屬市鎮計畫性質,計畫範圍幾乎含括新竹平原地區,為全市主要發展地區。….more
  
擴大暨變更基隆市計畫
由於基隆市現行五處主要計畫之擬訂時間已久,截至民國八十五年止均已屆計畫目標年,隨著國家政策之轉變調整,目前正修訂國土綜開計畫與北部區域計畫,作為兼具國家門戶、海運服務中心以及臺北都會區腹地的基隆市,其未來之發展策略,以至實質規劃均勢必重新檢討。….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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